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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學篇

 

  這是我睽違了六年之後,開始和男生有「近距離」的接觸。噯噯噯!所謂的近距離就是一起坐著上課啊(高中是男女分班)!想到哪兒去了?大一時出現了兩朵桃花,本時期的我相當缺德,都把喜歡我的人灌上「變態」二字,所以呢!就出現了「變態學長」及「變態機械系同學」兩種稱謂。至於為什麼叫人家變態?或許是因為我覺得會喜歡這麼變態的我的人,多多少少都有點變態吧?

 

  大二時,有機實驗因為衝堂,改去和生物系一起修,在我們後面 bench 的那一組,有個男生老是叫我「小飛柔」,不過因為他沒有什麼實際的行動,所以並沒有悲慘的變成「變態生物系同學」,也或許是因為考量到有機實驗通常都要做很久,跑不出 data 時也要互抄一下,所以不要做的太絕才好。唉呀!沒想到我小小年紀這麼奸詐?

 

  總之,大一到大三這段時期,大概是金庸看太多了吧?我的心思完全放在想要和男生建立起那種充滿「義氣」的友誼,誰想越界誰就會狠狠的被踩死!雖然我看到小強會嚇得皮皮銼,可是踩起這種桃花來,可是快、狠、準吶!至於這些屍體們,因族繁不及備載(此句純屬個人膨風用),在此就不一一贅述啦!此時期的座右銘為:「給我純友誼!其餘免談!」(後來發現其實建立的友誼都是酒肉之誼啊!和小說寫得熱血友誼一點都不像,我是為了什麼這麼辛苦啊?嗚嗚嗚……

 

  好啦!寫了這麼多,終於要進入重頭戲了。不能免俗的,我還是下定決心修了必修的愛情學分,雖然不幸被當了,好歹也算是修過啦!他第一個握住我的手、第一個吻上我的唇的男生(老天保祐千萬別是最後一個),我想,在我心中是佔有一定份量的。這裡不能透露太多,因為耳目眾多,再講下去人家會害羞啦!(其實是擔心不小心說了別人太多的壞話,被發現就慘了,哈哈哈!)或許對我們而言,當朋友要比當情人自在的多吧?

 

  啥?你嫌這麼短算什麼重頭戲?好啦!好啦!那就補充一下趣事一則好了。話說因為我們是同班同學,在一起後雖沒刻意隱瞞,可是也沒有刻意公開,所以剛開始還是有不少同學不曉得。有一天打完球賽,他回武嶺(男生宿舍)換完衣服後我們就騎車下山打算去約會,某位同學也打完球要回武嶺,恰好騎車迎面而來;此時我坐在後座,從背後環住他的脖子,靠在他的耳邊說話(那時還不用戴安全帽)。我永遠記得那位同學看到我們像見到鬼一樣,眼睛瞪著老大,下巴差點沒掉下來,我真的很怕他去撞山壁;害我們一路從活動中心笑到洞口,說實話,我現在想起來還是覺得很好笑。

 

~待續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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