話說我自從開始自助旅行以來,幾乎很少跟團了,但是因為表姐夫退休後考了領隊,要帶團去大陸,阿爸阿母阿姨都要去,剛好阿姨落單,我就被拉去充當她的室友啦!表姐夫邀功說這間旅行社很好,提供了 500 萬的旅遊責任險(法規是規定要 200 萬死殘險和 3 萬意外醫療)。那麼,跟團後就不用保旅遊平安險了嗎?我們來看看旅行責任險和旅行平安險的差別:(以下只比較旅行業責任險中的死殘和意外醫療,不含疾病醫療及旅行不便險部份)

項目/保險類別 旅行業責任險 旅行平安險
保障對象(被保險人) 旅行社 旅客
承保範圍 旅行社依法應負賠償之責任,包括對第三人(如旅客)之體傷或財損賠償責任。 旅客之身體及生命。
保險理賠要件 1. 旅行社對第三人依法負賠償責任。
2. 旅客向旅行社請求賠償。
旅客身體遭受意外傷害,導致殘廢或死亡。
損害賠償請求權人 限旅客或其父母、子女及配偶(不包含兄弟姊妹) 殘廢:旅客本人
死亡: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

 

  這兩者最大的差別在於,旅行業責任險的被保險人是旅行社,其實是旅行社幫「自己」保的,旅客依法跟旅行社提損害賠償請求,保險公司理賠的是旅行社的賠償責任。在旅客還活著的狀況下當然兩者沒有差別,但若旅客死亡,損害賠償請求權人只限其父母、子女和配偶。如果今天是單身無父母子女的人,就算有兄弟姐妹阿公阿嬷也沒有辦法申請理賠!最有名的例子就是蝶戀花的那場遊覽車事故,一家四口除了哥哥外,父母和妹妹都罹難,妹妹的部份,哥哥依法就沒有損害賠償請求權。

  但是旅行平安險的被保險人是旅客,死亡理賠金除了法定繼承人(可以到兄弟姐妹和祖父母)之外也可以指定受益人,你想留給阿貓阿狗都行,所以我一般都還是會再加保旅行平安險。

  不過我並不是因為死亡險的關係才加保旅行平安險的,主要是旅行業責任險只有意外醫療,不包含疾病,另外還有自助旅行時很需要的旅遊不便險,雖然刷機票也會有,但是現在坊間出的很多是定額理賠,不用收集單據正本,只要提供班機延誤證明,通常我會買這一類的,如果真的發生可以補貼一下損失(若是航空公司有免費幫你簽改還可以倒賺)。

  我上次去布拉格護照被扒,後來的文件重製費用(護照和台胞證重新申請)還有現金遺失補償 3000(雖然我損失了 300 美金和 300 人民幣,根本不夠用)都有理賠。那次我保的是美商安達,理賠心得是:第一次理賠少賠了很多,也不知它審了哪些?我寫 Mail 反應後就又多賠了一點,說沒有算到台胞證,不過似乎也沒有我申請的都有過,但是差不多大筆的都有了,所以就算了。

  建議大家出國還是可以投保一下旅行平安險,我個人是都保 300 萬以下啦!然後附加疾病醫療(保額的 10%),還有旅遊不便險!不過我個人當然是希望不要用到最好,哈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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